文化部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

2016-02-04 10:20:58 来源:文化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字号:T|T

  第三章 工作机构

  第八条 文化部设立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评审专家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中抽取专家,负责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项目实施给予业务指导。评审专家库由美术界、收藏界专业人士及文化和财政行政部门人员构成。

  第九条 各单位分别设立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专家小组,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策划、论证,并指导项目相关的研究、推广等工作。专家小组成员应包括美术界、收藏界专业人士及本单位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等。专家小组名单报文化部备案。

  第十条 文化部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评审专家、各单位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专家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本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严格保守收藏和捐赠奖励工作秘密。如有违反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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