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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姝 来源:新京报 2016-03-14 10:58:55

  新京报:可不少网友当时说,培养一个大学生不容易,不应该因为掏了十几只鸟就受到如此重罚。

  张立勇:保护濒危物种、修复业已破坏的生态环境,恐怕更加困难。十八届五中全会已经把保护环境定为基本国策,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法律手段在生态保护领域必须不断强化。如果我们的法律对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网开一面,后果将是更多的珍禽猛禽被贩卖、猎杀。

  新京报:当时各界对法院一片质疑声,压力大吗?

  张立勇:去年12月,媒体刊登《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的报道,使这起案件成为群众热议的话题。新闻发布后,多数网民认为,掏个鸟窝就被判刑十年半,量刑太重,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声讨和质疑法院判决。

  之后,随着媒体对主审法官、闫啸天父亲及律师、法学专家的采访,以及闫啸天长期通过QQ、贴吧等网络渠道贩卖猎隼等珍稀鸟类的信息被披露,网友们才知道详情,转而痛斥偷猎的行为。舆论又发生了反转。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这样的舆论反转?对司法机关有影响吗?

  张立勇:“掏鸟案”其实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经过媒体的大量报道,已经收到了非常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新京报:这样的舆论反转暴露出什么问题?

  张立勇:曾有网友评论“掏几只鸟就判十年刑,做人不如做鸟”,这反映出很多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缺位和法律意识的淡薄。被告人掏的不是普通的鸟,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属于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从法律上讲,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涉及国家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念,那就是保护物种的多样性。这次判决,也警示了潜在的盗猎者,增强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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