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方燕:环保部应牵头优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

2018-03-12 21:52:2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田苑淯颖 责任编辑:靳不贰 字号:T|T

  3)部分评价指标重复。比如第18项群众投诉属实,可能会导致第17项行政处罚,进而再有第19项媒体曝光的话,相当于要扣分3次。而且21项指标中,违反后会被行政处罚的有很多,这些都会导致第17项的重复记分。

  4)个别评价指标缺失。比如企业因为污染环境被提起诉讼(尤其是公益诉讼)并败诉的情况。

  5)部分评价指标模糊。有些评价指标不易评价,只给出模糊定性描述,存在过大人为自由裁量空间,比如第6条资源利用中的生态保护、第7条开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

  6)部分评价指标不应适用。第19条媒体监督存在报到真实性风险,容易演变为企业买通媒体,或者想方设法阻止媒体报道;评价指标应该主要评价企业信用事实,而不是事实造成的社会舆论影响。

  7)评价办法“重评价(降级),轻核销(升级)”。对于虽然有处罚,但企业已及时整改的情况下,只提供了情况说明,不提供级别调整。

  在方燕看来,上述评价指标及评价办法,因为耗时耗力,也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只能每年评价一次,从而导致了信用评价时效性差,无法实现企业发生信用事实变化时,信用结果立即进行反映,进而影响评价结果的有效和及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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