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非遗 还需现代“淬火”

2017-02-16 08:42:01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大黄 字号:T|T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遗法》)于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文化部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非遗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日前,文化部官网公布了《各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评估报告》(简称《报告》)。

  作为“舶来品”的非遗保护概念,传入我国只有10余年时间。目前,国内非遗的保护状况如何,各地在非遗保护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报告》支了什么招儿?

  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效率和质量有很大提升

  据介绍,本次评估的重点内容有:学习、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配套法规情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开展保护情况;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及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情况;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承场所情况;《非遗法》贯彻落实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评估主要针对地方贯彻落实非遗保护法的情况,各地在自查阶段完成后会向社会公开相关成果,接受社会监督,而以前都是‘自我检查,自我消化’的。”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行,“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评估的效率和质量也比从前有很大提升。”

  按照《非遗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所有省份均已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传播活动,组织本地区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评审工作等。部分省份还设定了定向项目,如浙江省的专项资金中便含昆曲定向保护经费500万元、古籍定向保护经费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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