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90元 “城郊经济”带动居民增收

2016-05-04 10:28:06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庞瑞泽 责任编辑: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通讯员庞瑞泽 从宜宾市统计局获悉,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屏山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紧紧围绕居民增收主线,多措并举,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成效明显,稳定增长。

  一、城镇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一季度屏山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39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6元,增长8.3 %。增长构成见下表

  一季度屏山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一览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一季度 2015年一季度 增加额 增幅(%)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4390 4054 336 8.3
工资性收入 2450 2200 250 11.3
经营净收入 1432 1369 63 4.6
财产净收入 142 135 7 5.3
转移净收入 366 349 17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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