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2 16:26:07 来源:山阴县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岗位:2024年5月7日—5月9日18:00

  其它岗位:2024年5月7日—5月13日18: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岗位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符合其它报名条件的已就业考生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开考比例及岗位核减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届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被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被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自动转入同一报考单位同类岗位报名,无需改报。

  3、缴费

  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可于报名结束后至2024年7月30日前到县人事考试机构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确认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开考前三天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在山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内容:

  一般性岗位:综合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教师岗位:公共学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等)和所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山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户口簿(限户籍岗位)、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2、23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无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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