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本次人才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二)报名、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所有公告信息均发布于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在整个引进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才引进工作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534-5337611 附件: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齐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