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4-04-19 13:26:34 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11:00—4月26日16:00

  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对提交内容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时使用)。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四、初试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岗位,组织初试,具体时间、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按照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审查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尚未取得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4、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有其他资格资质条件要求的,还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相应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二)考察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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