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璧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2 16:42:57 来源:灵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刘淞菱 字号:T|T
  (四)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45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2、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5月10日8:00至5月11日24:00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科目

  20240101--20240106、20240115、2024013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240107--20240114、20240116--20240133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上述报考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适用于经安徽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上述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后两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灵璧县人社局613室,联系电话:0557-6021161)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

  4、成绩发布

  (1)笔试阅卷工作于6月中旬结束,届时通过灵璧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gbi.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六)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办理专业测试缴费并下载打印专业测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统一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计算,笔试占50%、专业测试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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