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2022-07-27 17:47:27 来源: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平邑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规范全县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平邑县社会各界公开选聘6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遵守宪法法律,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以及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良好;

  (三)关注政府法治建设、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四)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具有行政执法监督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先),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时间精力能保障工作需要。

  二、选聘范围

  优先从平邑县范围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律师、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党政机关人员等各界人士中选聘。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不在选聘之列。

  三、选聘方式

  (一)通过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县人大、县政协,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推荐。

  (三)县司法局发出定向邀请。

  四、选解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至8月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填写后,将纸质版申请(推荐)表于截止日期前交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二)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

  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五天。

  (四)聘任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司法局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二年,可以连续聘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公布

  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六)解聘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1.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以及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泄漏秘密等行为的;

  3.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4.主动提出不再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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