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2022-07-27 17:47:27 来源: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5.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被解聘的,县司法局将予以公告,注销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证。

  五、社会监督员职责

  (一)了解和关注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协调、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活动;

  (四)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五)办理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六、报酬表彰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聘任机关不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支付报酬。对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积极履职、成绩突出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司法行政部门可以给予通报表彰。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9-4223578

  地 址:平邑县莲花山路71号

  附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docx

  平邑县司法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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