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2-01-20 16:32:23 来源: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最低服务期。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5年最低服务年限,招聘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或与受聘人员单独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视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对有关疫情防控标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考试前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做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38—2830076

  15662088107

  咨询时间:2022年1月22日至1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2年度东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附件4: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5: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docx

  中 共 东 平 县 委 组 织 部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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