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升级意味着什么? 将长江江豚保护升级意味着什么? 蔡学恩说,提升法律地位后,对于江豚保护投入资源更多,保护更规范,政策也会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刑法中,杀几个金丝雀和杀几只猴子是两回事,量刑不一样。现在吃江豚,拘留、教育一下就放走了。保护的政策法律位阶不一样,效果也不一样。”他解释。 “捕杀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量刑不一样,产生的震慑作用不一样。”徐旭东说。 “升级工作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蔡学恩说,“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在十八大以后的各个领域改革中,步子再快一些,思维再新一些,行动再实一些。” “我的意见就是,国家要在体制机制上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徐旭东建议,“农业部、林业局就负责保护,修订名录要独立的第三方来负责。如果在未来机构改革中发生部门撤并的情况,也应当按照统一修定名录、修订与执法相剥离的原则保证在机制上畅通无阻。”记者 卢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