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代表接力吁江豚保护升级:保护动物名录修订到底卡在哪?

2018-03-12 11:37: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名录修订成了“老大难”?

  然而,对于江豚的名录调整工作一直没有进展。

  “农业部内部已经把江豚作为一级保护动物,但是要上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需要和国家林业局共通会签,报到国务院审批。”徐旭东说。

  2016年7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于次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中国现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于1988年通过、1989年实施。除2003年微调一次,将麝由二级调为一级保护动物,近30年来名录没有大的调整。

  名录调整修订卡在哪儿?

  徐旭东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在反应极度迟钝的重点保护名录中,一些濒危物种没有纳入保护,一些极度濒危物种没有提升保护等级。名录修订已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

  他在《提案》中分析,除了两家会签存在机制不协调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由执法部门负责名录修订,可能出现不愿意增加自身工作量而排斥新增濒危保护物种和提升保护级别的局面。

  具体来说,对于动植物濒危物种的保护主要涉及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

  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有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职能,而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司负责陆地动植物保护,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则负责水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这种物种保护体制和机制对于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平行部门分头管理,在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修订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这样的核心文件时,也存在怠慢、牵制,一方不作为即长期搁置的问题。

  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 徐旭东还指出另一方面原因。

  “比如某个动物保护区,假如种群经过保护后恢复了,那应该把它从名录中拿走。国家保护动物要投入很多资源,种群恢复了就要把资源让给其他濒危动物。但是从保护区来说,因为有利益,它就不愿意从名录上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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