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月价格举报4851件 处安全线以下

2016-03-14 15:16: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 字号:T|T

  第六,张掖市某广电公司强制收费案。

  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一市民反映,该县某广电公司提供的两种有线电视套餐都包含了同一种标价72元的付费节目,属于强制收费,认为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有线电视收费政策及相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2〕1966号)的规定。高台县物价局责令该公司退还多收价款共计648元,并要求其加以整改,停止强制收费的行为。

  关于下一步工作重点,发改委表示,首先,依法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办理工作。

  近年来,因办理价格举报、价格投诉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日益增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依法依规办理价格举报、投诉和信访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保证办理程序和处理实体的规范、准确。要进一步适应价格举报量增加、举报件更为复杂等新常态,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其次,完善价格热点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近期一些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事件频发,消费者对价格不规范行为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微信微博作为新的传媒手段,使用者更多、传播更快,互动性、同步性特点明显,要敏锐捕捉信息,及时加强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借助12358价格监管平台,构建上下联动,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价格突发事件的监控。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和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和可能涉及群体性事件的举报,要增强及时处置事件的敏锐性和敏感性,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和处理,化解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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