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九十八岁“当代民法史活化石”金平见证新中国民法典立法历程

2020-05-26 16:57:32 来源:央视网 作者:陈国洲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只有这个时代,民法典颁布才具备所有必需条件

  “真理会越辩越明,法学体系的成熟还需要实践的积累,三次立法活动以法的视角证实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为我国的民事立法积累了理论基础,培养了人才。”金平说,民法典从第一次到第三次,再到后来的第四次,在不少问题上学者们的讨论非常激烈,也代表了那个时期社会上不同思想的交锋。

  比如,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受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事立法活动波动的影响,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曾一直困扰着民法学界。在那时,“公民说”(“小民法说”)、“两个一定说”(即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说)、“商品经济关系说”“财产流转说”纷纷登场。直到金平参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时,理论界才提出民法应当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即“平等说”。

  1986年,他也撰写了长篇论文《论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进一步从我国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情、价值规律的作用等角度系统而有力地阐明了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应该是人与人之间,也就是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平等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重要观点。“平等说”的提出在新中国民法发展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回顾整个新中国有关民法典的立法活动,金平说制定颁布一部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重要影响力,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民法典,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最主要的包括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及法学实践有了相当丰厚的积淀。“前三次之所以失败,就是缺失这样那样的关键条件,反过来说,中国只有发展到了当下这个时代,才具备了民法典颁布的所有必需条件。”金平说。

  金平认为,第一次民法典起草,国家正经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来在经济建设中否定商品经济规律,并且直接被“反右”运动打断。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遭遇了“文革”影响,带上了浓重的阶级斗争和计划经济色彩,有的条文像口号,有的又很琐碎。比如,在关于个人生活资料的规定中列举了房屋、家具、衣被、自行车、缝纫机和存款。

  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虽然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有了一个比较稳定和平的环境,但在实际社会经济生活中,计划经济仍是主导,“商品经济”还未提出。在这种情况下起草民法典,难度大、争议多。

  “反观之,几代人的努力下,中国这艘巨轮行驶到当前这个时代,党领导各族人民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成熟,社会稳定平和,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法律界也有了充分的理论实践基础,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金平说,这次编纂民法典工作能顺利完成有几个关键因素:

  第一就是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金平说他第一次参加民法典编纂的时候,当时强调立法工作要掌握的三条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党的领导。这一次的民法典编纂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正是由于党中央的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才能如此顺利进行。

  其次是民事立法、民法研究和司法实践的长足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不仅先后颁布了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而且还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学理论。同时,司法实践也积累了大量的司法审判经验,这都为我们的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基础。

  此外,金平强调改革开放的要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法治观念的变化也在客观上呼唤着民法典的到来。

  一部与时俱进、反映时代要求的民法典

  “我的一生都在学习和研究民法,所以我一直关注着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我退休后,全国人大还曾寄过一些民事方面立法的审议意见稿征求我的意见,我的许多学生还在继续着我的工作,积极参与到民法典的编纂中来,这让我很欣慰,感觉还在为实现这个目标奋斗。”金平说。

  金平一生从教,先后培养了70多名研究生,其中不少人都参与到了本次民法典草案编纂工作中。临近全国两会开幕,金平越发频繁地翻看即将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他说,这是一部与时俱进、反映时代要求的优秀民法典,主要有三大亮点。

  第一,在法典的定位上,草案将民法典编纂作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极大扩充了民法典的社会功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编纂民法典,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因为民法典所规定的各项制度与规则,不仅涉及民事领域的一般规则,更关系和作用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民法典对民众的安居乐业、社会的长治久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基础性价值。

  第二,在民法的理念上,引入了生态保护的观念,提升了民法典的思想水平。草案不仅在总则第9条规定了“绿色原则”,而且还在合同、物权、侵权责任等分编的具体规定中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既传承了天地人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的新发展理念。

  第三,在具体制度上,草案与时俱进,反映了时代的要求。比如,草案继承了民法通则中有关人身权的规定,回应人格权保护的现实需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进行规定,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另外,还在总则和合同、侵权责任等分编中对网络数字时代的新型法律问题进行了规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此外,在一些具体的规定上,草案也有一些亮点。比如,专门规定了民法法源的问题,承认了精神损害赔偿等。”说起手中的这部民法典草案,金平的思维格外清晰,精神越发健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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