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创建省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示范县

2017-08-15 21:51:28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晨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摘要】今年以来,海门市积极申报省级“三权分置”创新示范县,以土地流转数据库建设、土地流转市场准入机制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为主要建设内容,进一步放开土地对农民的束缚,激活土地经营权,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创新。 今年以来,海门市积极申报省级“三权分置”创新示范县,以土地流转数据库建设、土地流转市场准入机制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为主要建设内容,进一步放开土地对农民的束缚,激活土地经营权,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10日,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创新示范基础牢厚

  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原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二权分离的基础上,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从而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

  农村土地三权的内涵和权能有:土地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顺应了广大农民特别是大量进城务工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和继续务农的家庭以及下乡的工商资本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从而有利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

  我市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创新示范基础牢厚。2009年,我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单位。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同时,我市积极开展农村改革各项试点工作,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双置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创新示范工作夯实了基础。

  重点突出创新鲜明

  据了解,我市申报省级“三权分置”创新示范县建设主要内容为土地流转数据库建设、土地流转市场准入机制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其中土地流转数据库建设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工作最体现创新。

  我市坚持先行先试、信息共享、权益保障、风险共担四大原则,在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个别区镇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树立样板,逐步推开。借助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整合资源,市镇村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保障土地流转多方的基本权益,提高村级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保障经营主体抵抗风险能力。通过财政引导,多方共筹,降低土地流转风险,承担风险共同防御的义务。

  其中,土地流转数据库建设将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基础,从而实现土地流转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是全国第二家、江苏省首家推行的创新工作,将从应保尽保应赔尽赔、市镇村三级联动、联办共保等方面开展工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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