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平昌县监察委0827-6222563)。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6222816。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予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示此凭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按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附件:平昌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