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水务局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2021-03-11 10:39:54 来源:彝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彝良县水务局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水管站,各水库管理局,局属各股室:

  为防止和打击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投诉受理处理工作,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维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 年国家七部委第 11 号令,2013 年第 23 号令修正)、《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按照《中共昭通市水利局党组印发全市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市水党组〔2021〕5 号)和《昭通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昭市水〔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彝良县实际, 现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处理职责分工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

  (二)彝良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级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受理处理工作。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二、招标投标活动举报投诉联系方式

  彝良县水务局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电话:0870—5121661

  传真:0870--5121662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邮箱:ztsylxslj@126.com

  投诉邮寄地址:彝良县角奎镇行政中心1号楼11楼水务局。

  三、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条件

  (一)明确受理范围

  1.直接投诉的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 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直接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依法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办理、处置或答复的事项。

  2.非直接投诉的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由其他有关部门按规定交办、转送或要求协办的。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投诉事项;县委、县政府或有关部门交办、转送和请求协办的投诉事项。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情形。

  (二)明确受理条件

  1.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以投诉书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2.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及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投诉事项应有基本事实;

  (3)投诉相关请求及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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