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9-22 14:22:02 来源:安龙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安龙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11月23日,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1日7:00至10月9日18:00(10月1日至10月8日除外)。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3日--10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认定地点: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29号窗口。

  申请人请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州直属学校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兴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

  由于义龙新区无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义龙新区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属地管理原则,仍由原属地县(市)教育局开展现场确认和认定工作。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3)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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