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2016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公开招聘采取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人社局牵头和各招聘事业单位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 2016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7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康保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差额事业单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往届限康保县户籍,应届不限户籍; 4、本次招聘设立专项岗位20个,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在我县服务或我县服务期满的 “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者”、“大学生村医”以及 “三支一扶”、“支援西部志愿者”人员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16年四项基层服务人员不在专项岗位报名范围内。(注:四项基层人员无人报考的或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岗位,空缺岗位职数由同类非四项基层人员按成绩进行补录。)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