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9-01 12:07:49 来源:康保县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五)考核、体检

  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复审不合格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康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格者必须服务本单位五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受聘岗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有关招聘公告、通知、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康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kb.gov.cn/)查询。

  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避免因此造成后果。

  政策咨询电话:0313-5550600

  监督举报电话:0313-5512502

  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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