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6-07-21 06:05:07 来源:玉山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6、考官、考生、监察人员、工作人员,要分别遵守《面试考官守则》、《面试考生守则》、《面试监察人员守则》和《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八、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按弃权处理。面试期间,自觉服从封闭管理,面试结束前不准离开考点。

  2、考生在候考过程中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随身物品送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人员联系、交谈,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主动向工作人员交出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需要去卫生间的,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不得与候考室以外的人接触、联系。

  4、考生不得携带包括空白纸和笔在内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备课室,除个人撰写的教案,不得将备课室的其它物品带离,面试结束也不得将试题及其它材料带离面试室。

  5、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至指定区域等候公布成绩。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也不能返回候考室。

  7、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无理取闹、作弊或违反面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根据《江西省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规定,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20×(50÷200)+80×(50÷100)=30+40=70分。并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核的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十、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所有招聘岗位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及聘用对象。

附件1: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7月26日面试)
  
    第二批面试人员名单(7月29日面试)

  本方案由玉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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