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2016年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6-04-26 11:02:57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庞瑞泽 责任编辑: 字号:T|T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石台县人才办、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石台县政府网和石台县先锋网站上公告。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学院<研究生院、系>和学校教务处公章并标明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是县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石台县政府网和石台县先锋网站上公告。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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