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一词在中国古代的使用

2017-11-26 09:51:07 来源:光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汉朝将“治理”视为秩序、稳定状态,三国时期将“治理”用于政务、政绩

  汉朝将“治理”视为秩序、稳定状态(《礼记·大学》称“修齐治平”),在专门针对公职人员的建设方面使用了“治理”一词。《汉书》有述“师古曰‘治安,言治理且安宁也’”。治理是与安定、太平、百姓康乐相并列的秩序价值追求。由《史记》首作“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汉书》有述“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即将安宁、秩序及良好的社会状态作为治理的核心内容。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治理”一词主要用于对具体的政务、政绩之功的描述,多见于为当时在各个领域的代表性人物所做的传记当中。三国时期,陈寿所著纪传体国别史《三国志》中的《魏书》第九卷和第十六卷、《蜀书》第十二卷都有关于治理的记述。《魏书》记述:“《世语》曰:允二子:奇字子泰,猛字子豹,并有治理才学。”《蜀书》记述:“正昔在成都,颠沛守义,不违忠节,及见受用,尽心干事,有治理之绩,其以正为巴西太守。”南北朝时期,《南齐书》有“除步兵校尉,出为绥虏将军、山阳太守,清修有治理,百姓怀之”的记载,《梁书》有述“时承凋弊之后,百姓凶荒,所在谷贵,米至数千,民多流散,筚抚循甚有治理。”皆通过对于政务功绩的历史记载和评判,为社会树立尽治理之务、成治理之绩的典范。

  唐朝已经有法与“国家治理”关系的论述,并且出现了财政治理

  《隋书》描绘了“治”与“乱”的对比状态,“自晋氏播迁,兵戈不息,雅乐流散,年代已多,四方未一,无由辨正。赖上天鉴临,明神降福,拯兹涂炭,安息苍生,天下大同,归于治理,遗文旧物,皆为国有。比命所司,总令研究,正乐雅声,详考已讫,宜即施用,见行者停。”“伏慧能以国让,侯莫陈所居治理,或知牧人之道,或践仁义之路,皆有可称焉。”阐明了以民生、道德、领土统一、和平安定为核心的治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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