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对一件错杀平民的冤案是怎样处理的?

2016-02-14 15:12:51 来源:人民网 作者:十年砍柴 责任编辑: 字号:T|T

  有嫌疑人的口供,有当场起获的赃银,更重要的是还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群众意见。这一凶杀案就很快结案了,人犯被移交刑部审理。每次上堂,三位嫌疑人都大喊冤枉,说是被刑讯,不得不按照办案者的意图招供。但刑部侍郎翁大立先入为主,听信了办案的张国维等人的指控,坚持认为乃奴婢杀主,是大逆。指示具体审案的司官尽快以此结案,判三位凶手死刑。但郎官、主事等中、低级官员中,毕竟有不少专业人士,认为这样做太草率。一位郎中(司长)认为此案疑点多多。张国维等人甚至连死者的尸体也没有认证检验。究竟用什么杀死的?如何杀死的?诸多细节无法吻合。而且两位奴婢和一位熟人相勾结杀主人,何必劈开大门而入,又何必那样激烈的打斗。可是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格局下,谁官大谁就真理在握。翁侍郎上书皇帝,大讲三位罪犯如何伤天害理。刚登基的万历帝还是小孩,当时首席内阁大学士是高拱,他也不可能认真调阅案卷,就拟旨批准了翁侍郎的上奏。有圣旨在手,自然就是“铁案”了,三人在万历四年被当街正法,相信官府说法的围观百姓无不对这三位奸夫淫妇、负恩恶仆被杀拍手称快。最搞笑的是,真正的凶手、那几位盗贼也混在围观执行死刑的群众中,私下里嘲笑官府的愚蠢。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