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新增3项标的物

2017-04-28 12:15:33 来源:人民网 作者:汪晓涛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了解到,2017年3月起,根据《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相关规定,哈尔滨市排污权可交易标的物较去年新增3项污染物,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通过交易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写入环评批复,依据环评批复核发排污许可证。

  2009年,国家环保部批准黑龙江省为全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之一,要求黑龙江省全面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大力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实现区域总量减排与控制的目的,为建立全国性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积累经验。为此,黑龙江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于2009年8月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省内全面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必须通过交易取得排放总量,哈尔滨市成为黑龙江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城市之一。

  据了解,哈尔滨市通过引入成熟的环境交易机构,利用先进的交易理念和交易系统,规范排污权交易活动,优化配置环境资源。2014年8月,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作为市排污权交易平台运行单位进驻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并于2016年5月成立北环所环境服务(哈尔滨)有限公司,采取完全市场化的交易模式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平台交易能力和水平。

  哈尔滨市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和交易行为,加强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体制,在自愿、公平、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和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的原则下,积极开展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即由市场主导的排污者之间的交易。2016年,哈尔滨市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45笔,二氧化硫成交量495.763吨,交易金额69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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