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新增3项标的物

2017-04-28 12:15:33 来源:人民网 作者:汪晓涛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017年3月1日起,《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对总量指标核定、总量指标取得以及排污许可等内容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根据《条例》,哈尔滨市可交易标的物由原来的二氧化硫一项交易,增加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污染物。

  为进一步细化《条例》使之更便于操作,哈尔滨市环保局特邀在排污权交易方面经验丰富的众禾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起草了《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交易办法》。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下一步将报哈尔滨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为交易工作真正走上市场化、社会化轨道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此外,为了从操作硬件上做好支撑,哈尔滨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平台全面更新交易操作系统,合理分配工作人员,理顺工作流程,为做好4项污染物交易做好充分准备。做好排污权数据储备库建设,从数据上做好支撑。2016年减排量确定后,将尽快补充进库,充实排污权储备,对于除二氧化硫外新增的3项污染物将重新建立数据库,为4项污染物交易打好基础。建立排污权动态更新机制,从机制上做好支撑。组织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将集中供热替代燃烧锅炉、煤改电、气等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破产、关停、被取缔或迁出哈尔滨市的项目及时报送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调动各区、县(市)积极性,化解哈尔滨市压力,丰富储备,为全市新上大项目腾出更多环境发展空间,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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