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之上,秉承“德法利”的理念和做法,成立监督执行组织、依靠道德舆论场、利益奖惩手段、进行权限设置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执行的有效化。目前,浙江全省27901个村、3461个社区都完成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订修订工作,完成率达100%。 实践证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制订修订,切实加强了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有效推进了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与基层自治机制有效衔接。它是将现代法治观念渗入基层社会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方式,起到了强化村居民规则意识,培育村居民契约精神的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