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持续“亮剑”

2021-09-25 10:20:12 来源:人民网 作者:乔新强 责任编辑:翎翾 字号:T|T

  2021年年初以来,鲁山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深入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拓思路、强举措,聚焦生态保护,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勇于“亮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和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助力鲁山县“两山”理论样板区建设。

  鲁山县是全省重点林区县,有林地面积2185万亩,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59.9%,森林覆盖率55%,森林面积占平顶山市森林面积近三分之二,良好的自然生态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巨大优势。

  鲁山县公安局抓住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机遇,坚持“优化、协调、高效”原则,创新警务机制、优化职能和警力配置,着力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发挥其生态保护主力军作用,强力保障生态安全。

  年初以来,鲁山县森林公安根据县情、林情和林区社会治安情况,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昆仑2021”行动,聚焦县域内非法狩捕、经营加工出售野生动物行为,实行全链条打击,侦破涉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7起,依法移送起诉9人,收缴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共17头(只),扣押狩猎工具110件(套);组织开展了严打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植物、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黄河行动”“废弃矿山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已侦破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20起,依法移送起诉27人。精准打击,有效管控,推动了源头治理,震慑了违法犯罪,提高了林区群众保护生态意识,涉林生态类发案数明显减少。(鲁山县委宣传部 乔新强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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