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采取多项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2016-05-11 14:09:47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王慧 责任编辑: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锡盟教育局强化责任,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组织对各地学校的督导检查。要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回应社会关切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强正面引导,加大督导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违规学校、校长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校,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杜绝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等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办学行为。

  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加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得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大力规范教学时间,不得随意推迟放假和提前开学。积极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分学区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高中阶段严格执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政策。严禁违规补课,大力规范教学行为。规范学生用书,严厉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

  进一步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负有监管责任;学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负有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三乱”的责任。大力抓落实,坚决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三乱”问题的各项规定贯彻始终。积极加强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让广大学生特别是家长了解相关政策,主动配合搞好规范办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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