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构建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3-25 15:08:0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李慧君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李慧君 广州报道 12月29日,以“新发展理念与区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1第十六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暨首届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小康》杂志社主办,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特别支持,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宣传部承办,丝路产业与金融国际联盟、黄埔文化集团协办。论坛开幕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法学系原主任李林发表了题为《构建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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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法学系原主任李林

  李林表示,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和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虽然取得显著成就,但随着新发展阶段的不断深入,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高质量经济发展,需要公正、稳定、可预期、规范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需要高质量的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也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以法治方式保障和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李林提出,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这三个法治文件描绘了未来五年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施工图、路线图,对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不断加快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提升我国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将极大优化我国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相关立法。民主科学依法立法,是构建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和前提。要进一步加强为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立法。他介绍,目前在全国享有地方立法权的282个地方,只有25个地方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约占有立法权地方的7%,占地方立法总数的0.02%。应当进一步加强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门立法,但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此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及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也是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以法治方式保障和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要求。

  “构建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应当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切实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切实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切实健全法律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为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李林强调说。

  编辑: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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