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湖南省江永县:用心打好履约践诺攻坚战 用情助力营商环境大优化

2022-12-15 16:10:5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江永县是镶嵌在湖南省南部边陲的一颗绿色明珠,位于永州市南部,都庞岭南麓,东邻江华瑶族自治县,南毗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西交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北与广西灌阳县相邻,东北与道县接壤,距广州500公里,距桂林194公里,是沿海的内地,内地的前沿。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永县坚持问题导向,用心打好履约践诺攻坚战,用情助力营商环境大优化。按照“历史问题抓化解,今后问题抓规范”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履约践诺攻坚行动,推动践诺守信“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大大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在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永州的核心竞争力版图上贡献江永力量。其中《用心打好履约践诺攻坚战 用情助力营商环境大优化》被市优化办做为典型经验全市推广。

1.以“主动出击”的姿态,全面摸排问题。以履约践诺攻坚行动为契机,迅速行动,主动出击,按照工作方案进行问题摸排,确保问题找得准、找得实,在保证摸排问题准确性百分之百中体现忠诚担当。强化线上媒介“主动接”。充分利用“五个一”(即:“一窗”“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一箱”政务服务大厅投诉箱,“一号”政务微信公众号,“一线”投诉举报热线(12345热线、县纪委监委投诉热线),“一网”政府网站),打通企业营商专线渠道,精准把握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线下渠道“主动访”。政府班子成员通过政企交流日、领导接听日、企业座谈会、企业调研等线下渠道,逐一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谈,认真听取企业反映的诉求,收集历史遗留问题。部分问题应兑现时间为2018、2019年,拖欠时间已长达3至4年。部门自查自纠“主动查”。县直各部门对照履约践诺攻坚行动要求,在单位内部开展涉企合同兑现、惠企政策兑现等自查自纠,深入走访企业核实,如实摸清本部门涉企“老大难”问题。通过线上、线下、部门联动等方式,集中开展了5次大排查、大起底,共收集到问题180余个。经集体研究会商,确定50个“老大难”问题,由县政府班子成员“挂帅”,涉及应兑现资金总计2597.76万元,平均一个企业达52万余元。其余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由小到大、由易到难逐步分期分批化解。

2.以“攻坚拔寨”的状态,直面疑难问题。对摸排出来的问题,江永县迎难而上,谋定而后动,迅速出台《江永县践诺守信政府在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专班,压实责任到人,铆足干劲狠抓落实。同时,通过融资渠道和向上争取资金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奠定“战斗”底气和信心,更彰显了县委、县政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强大决心。在此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敢于直面疑难问题,以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硬担当”,全力推进“老大难”问题解决。例如,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道路硬化工程款共804.3万余元未拨付到位,是履约践诺攻坚行动最大、最难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县委副书记、县长何德波直奔企业现场,全面了解情况后表示:迅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兑现拖欠资金是企业的迫切需求,一定要让这些企业在江永这片投资兴业的热土上发展壮大,用企业的满意度体现政府的担当作为;要勠力同心,攻坚克难,首先啃下这块最硬的“骨头”。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何德波多次组织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最后与企业商定,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解决:6月底前拨付300万元,剩余的500余万元在今年10月底付清,截止目前已全部付清,得到了企业老总的大力点赞。

3.以“决战决胜”的势态,全力解决问题。既能打好第一枪,更要全面清好场。县委、县政府通过全面落实工作机制、制度等实现“火力全开”,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坚持“一个问题、一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县政府10个班子成员每人领办包干5家企业,化解5个以上“老大难”问题,确保“无遗漏、无死角、全覆盖”。结合百名干部联百企“送政策、稳增长、促发展”行动,全面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台账管理制度,坚持“每天跟踪、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县政府班子成员全部下沉到解决问题一线,走访、座谈、征求意见,以与企业“同心声、共面对”的态度,让企业主乐意以“继往开来”的心态共同解决问题。自行动开展以来,县政府班子成员电话联系企业166次,走访联系企业82次,召开座谈会55次。

据统计,我县上报的50个问题均为资金拨付问题,问题质量全市最高,截止目前已经全部化解销号,销号率100%,回访企业满意度100%。50个问题应兑现金额2597.76万元,已兑现2539.76万元,兑现率97.77%,剩下暂缓兑现的58万元为江永通瑞电子有限公司的二期装修补贴剩余部分34万元,因前期江永产业开发区向通瑞电子有限公司预借110万元超出应支付补贴,暂缓拨付;江永县金鑫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二期装修补贴剩余部分24万元,因该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产值和税收均未完成任务且生产不正常,暂缓拨付。同时县政府及产业开发区、县优化办多次走访上述两家企业,经与企业协调沟通达成一致,企业同意销号,待完成预借或履行合同后兑付相关资金,企业对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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