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关于拟补录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漳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漳人社〔2017〕269号)和《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呈报2019-2020年度增加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资金需求计划的报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就业创业工作,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拟补录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岗位为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三、报名条件 1、招聘范围:就业困难人员(附件1: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 2、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漳州市诏安县户籍,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够熟悉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5、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政审标准。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 4、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附件1)类型中的相关材料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五、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及面试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请带相关材料到诏安县江滨新区人社大楼一楼就业中心窗口现场填表或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 4、面试: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本单位负责,统一体检。 2、体检合格者确认为考察对象,经政审合格,确定录用人选。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综合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诏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等。 八、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书,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年龄为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工资待遇为每月1810元(诏安县最低工资标准,若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可同步进行调整),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诏安县江滨新区人社大楼一楼就业中心窗口。 联系人:诏安县劳动就业中心 吴先生 咨询电话:0596-3324900 附件1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范围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