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稷山县2024年县城初高中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4-04-03 18:50:00 来源:稷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明晓 字号:T|T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6.体检、考察

  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三方协议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考察和体检。

  体检由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符合《稷山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的,在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本公告由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359-5523880

  13223696213、15535957123(郭老师、丁老师)

  附件1:《稷山县2024年县城初高中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稷山县2024年县城初高中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稷山县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

  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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