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县编外人员统一规定标准,县财政予以保障。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全椒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2024年全椒县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笔试时间、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5039669(全椒县人社局事业股) 0550-5034371(全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0-521120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全椒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全椒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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