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关于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0〕9号)、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75号)有关规定,加大灵活就业扶持力度,保障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现就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条件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未领取退休待遇人员),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 二、补贴标准 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 1、新业态平台单位填写《兰陵县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提供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和人员花名册; 2.新业态平台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 (二)审核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新业态平台单位申报材料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营业执照登记情况,看是否属于自主创业; 2、审核职工保险缴纳情况,看是否单位就业; 3、审核是否退休人员; 4、现场核实或电话抽查人员是否在岗。 (三)公示 审核完成后,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将资金拨入新业态平台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 四、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 有符合条件人员的单位请根据时间要求,在受理时间内进行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经办地址 地址:县城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人社局三楼326室 咨询电话:18553960736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