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永丰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公布 根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有关规定,将永丰县沙溪镇液化气站等41家单位纳入永丰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永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
永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永丰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公布 根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有关规定,将永丰县沙溪镇液化气站等41家单位纳入永丰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永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