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2023-11-20 19:19:22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开展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一、返还对象

  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二、返还条件

  (一)参保企业2022年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企业。企业信贷诚信情况通过比对发改委信用数据库“信用中国网”(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

  三、返还标准

  (一)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二)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三)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执行。

  四、受理期限:业务受理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岳池县就业服务管理局0826-5243029。

  注意:稳岗返还资金需纳入专账管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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