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公告 为了扎实推进金溪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6号)之《2023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结合金溪县实际,拟公开遴选2-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金溪县境内,现有农业科研单位的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基地等,所属行业需为我县主导产业(水稻、果业、水产、畜牧)。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有“两品一标”、获得省级以上农业部门表彰的、生态种养基地优先,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直接认定为本县的示范基地,已3年获本项目基地的不在此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程序: 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年度农业科技推广计划(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营业执照等申报材料,山权证或流转合同等有关佐证材料,经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遴选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后统一悬挂“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取得金溪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示范基地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期3年以上; 3、示范基地需至少推广2项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至少2次观摩培训活动。观摩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次; 4、最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违约记录。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明确专家组成员及负责技术指导员,对每个品种示范、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2、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 3、不定期组织农技人员、示范主体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展示观摩、推广应用和示范培训等工作;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主管部门。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给予适当补贴。 六、示范基地所需证明材料: 基地参选申请表(见附件)、基地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或山权证)、技术支撑单位协作计划和合作协议、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报名时间 请申报基地在10月8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金溪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