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等文件要求,金溪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事项概要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9个地块: 1、工业用地(富阳泽雨、润和香料)拟征收土地约390.156亩,权属为琅琚镇城上村丁坊村小组,土地分类为农用地(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其他草地)、建设用地,规划用于工业用地。 2、金溪一号拟征收土地约49.044亩,权属为秀谷镇陶家村邮路村小组,土地分类为农用地(园地、林地、其他草地),规划用于住宅用地。 3、农博城道路拟征收土地约4.8亩,权属为秀谷镇陶家村苏家源村小组,土地分类为农用地(水田、园地、农村道路)、建设用地,规划用于城镇道路用地。 4、工业用地(瑞兴药业北侧悟通香料、武汉智宏思博、欧诺亚克力)拟征收土地约367.8435亩(其中琅琚镇城上村丁坊村小组177.12亩、秀谷镇褐源村蔡岭村小组143.2965亩、秀谷镇褐源村溪源村小组47.427亩),权属为琅琚镇城上村丁坊村小组、秀谷镇褐源村蔡岭村小组、褐源村溪源村小组,土地分类为农用地(水田、园地、林地等)、建设用地,规划用于工业用地。 5、陈坊积乡惠农服务中心拟征收土地约11.199亩,权属为陈坊积乡城湖村龙江村小组、城湖村小组共同所有,土地分类为建设用地,规划用于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6、陈坊积乡客运站及消防队拟征收土地约7.041亩,权属为陈坊积乡城湖村龙江村小组、城湖村小组共同所有,土地分类为建设用地,规划用于消防用地。 7、黄通乡派出所拟征收土地约1.89亩,权属为黄通乡黄通村委会,土地分类为建设用地,规划用于机关团体用地。 8、陆坊乡派出所拟征收土地约2.406亩,权属为陆坊乡陆坊村委会、陆坊乡植源村委会共同所有,土地分类为建设用地,规划用于机关团体用地。 9、双塘污水站拟征收土地约0.447亩,权属为双塘镇双塘村农民集体,土地分类为建设用地,规划用于排水用地。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事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事项的了解程度; (2)对该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15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西儋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抚州市钟岭大道与汤显祖大道交汇处(韩溪丁家新村) 联系人:兰勇 电话:18770196830 邮箱:jxdlxm@163.com 金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