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耕地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公示 根据抚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抚财农指〔2023〕1号)精神,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省统一执行112元/亩的补贴标准。根据我县耕地情况,拟对上述资金进行补贴,经乡村组层层申报、审查、公示,现将主要补贴对象相关情况(对桥镇因特殊情况暂缓发放)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日,如有疑问,请致电金溪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小姐,办公室电话:07945292231,手机:15870759695。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