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公告

2023-03-24 21:19:20 来源: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刘淞菱 字号:T|T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内容主要是日常表现、报考资格条件、本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之情形等情况,在公安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可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所在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试用期待遇按照专业化村书记工资基数的50%执行,正式聘用后工资按专业化村书记工资基数的85%执行,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各镇视实际情况执行。

  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对表现突出的、党员群众公认的,可按法定程序进入“两委”班子,特别优秀的,作为村(社区)“两委”正职后备人选重点培养。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968201。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8-83968728。

附件.灌南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xlsx

  中共灌南县委组织部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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