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3-24 21:12:34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刘淞菱 字号:T|T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县将于2023年3月24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认定机构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岳池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岳池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 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2023年上半年我县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批次进行,认定时间为3月24日至7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认定时间:2023年3月24日—5月30日

  1.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

  2.材料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26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以及所有应届毕业生请参加第二批次认定。

  (二)第二批认定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7月20日

  1.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2.材料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各自报名批次,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务必保存自己的国网报名号和账号密码。

  2.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相应条件的申请人员

  2.体检时间

  (1)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2)上半年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27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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