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体研学线路和日期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商定。中标承办机构需严格履行相应承诺,不得降低服务质量,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安排。 4.免责申明。如因学生报名人数不够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导致研学活动未能进行,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 5.安徽省庐江实验中学2023年春季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对此次招标事宜有最终解释权。 三、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校方预付一定款项,研学旅行安全结束且双方对本次活动无异议,一周后付清全部款项。(研学旅行结束后一周内无投诉一次性结清,并开具评价证明) 四、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4日 2.标书投递时间:2023年3月25日8:30—11:30;14:30—17:30 3.标书投递地点:安徽省庐江实验中学南校区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51-87322688、18075405127) 安徽省庐江实验中学 2023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