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第一号)

2023-03-18 16:02:29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白静 字号:T|T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2.面试地点:待定,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届时以通知为准,请考生做好准备并随时关注。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内容。

  5.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6.其他要求:面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且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以学历层次排列,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以陵水户籍、海南户籍优先。如仍然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承诺书

  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点岗位招聘职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签约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拟入围签约人选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签约。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签约人选,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无故逾期未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入围签约人选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在返程后5天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签约人选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转交入围签约人选。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实际情况,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签约人选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完整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体检工作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资格条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其他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陵水黎族自治县。

  九、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之日,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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