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点单评定结果和资金补助公示 为推动非遗进入市场、融入旅游、走入生活,鼓励非遗保护单位和非遗传承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有效地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根据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长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点单扶持办法(试行)》(长文广旅体发﹝2022﹞24号)的文件精神,经综合考评,现将非遗点单考核结果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必须由个人署名或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艺术与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2022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