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8月7日,定安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和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县域范围内人员流动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定安县域内的所有人非必要一律不出镇、不出县。 二、有患者、孕产妇等紧急就医需求和其他紧急特殊情况的,经属地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外出。 三、运输重点工程项目的材料、装备及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医疗、运钞、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的人员和车辆可正常通行。 四、根据疫情防控以及全员核酸检测需要,对相关区域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或管控。 五、7天内有疫情发生市县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定安。 六、无疫情发生市县的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且持72小时内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正常通行。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如不遵守上述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如有疑问或政策咨询,请拨打定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898-63836587)。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