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策待遇 凡引进(调入)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校、同学段教师同等待遇。 六、引进奖励 根据《关于印发〈阜南县人才引进“二十条”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发〔2018〕2号)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县外引进(调入)在编在职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操作,切实维护引进(调入)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调入)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不符合引进(调入)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三)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调入): 1.上一年度考核结果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4.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不宜引进(调入)的。 (五)引进(调入)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调入)资格。 八、本公告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672600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股) 0558-6724880(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6788059(阜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阜南县2022年县外引进教师岗位学科计划表.xls [20.5 KB] 2.阜南县2022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23.0 KB] 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