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体检、 1、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中途若有人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则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永丰县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录用。 (八)录用后的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工资待遇。 1、协管员经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同意聘用后,试用期为ー个月,每一年签订一次合同,试用期间基本工资为1580元/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者,经大队长以上会议研究录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2、正式录用工资待遇。 ①基本工资1790元/月。 ②绩效基础工资62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发放。 ③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协管员,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④服装费,新进协管员由本人自行按照住建部规范要求购买,工作满一年后发放服装费1000元,工作未满一年不发放,今后更换制服使用时间根据有关规定执行。辞职后,相关标识标牌和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发放物品如数交还。 ⑤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每年为协管员购买人身意外险一份。 (九)咨询电话 永丰县城管大队:2511669 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2022年6月24日 |